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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人民调解面对面 服务群众心连心
www.wy.dazhoupeace.gov.cn 】 【 2022-03-28 16:24:27 】 【 来源:达州长安网

  “同志,感谢你们这几天的付出,让我们这件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陈某甲紧握着调解员的手,连连道谢。


  2008年8月,陈某甲、陈某乙的父亲陈某丙将自建房屋出卖给同村村民胡某,并将山林、土地一同无偿转让给胡某,但山林内7根松树、5根杉树归陈某丙所有,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陈某丙去世后,该山林内的7根松树、5根杉树由陈某甲、陈某乙继承。2022年正月初,陈某甲、陈某乙发现胡某砍伐了该山林内的部分松树和杉树,双方因被砍伐的松树、杉树的权属问题发生纠纷。村委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两次调解,均未达成调解协议。


  经双方当事人申请,2022年3月8日,白沙司法所、白沙派出所“两所联动”,由司法所所长杨柳清、工作人员龙镜和派出所副所长杨兴平组成调解小组,前往胡某住所地开展“面对面”的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房屋买卖契约》中未写明7根松树、5根杉树的具体位置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胡某认为,既然合同未写具体位置,就不能证明被砍松树和杉树属陈某甲、陈某乙所有;陈某甲、陈某乙认为,签订《房屋买卖契约》虽未写这几棵树的具体位置,但既然单独将这几棵树提出来,肯定是大树,且胡某砍树,应该通知陈某甲、陈某乙到现场确认。为避免矛盾激化,调解小组建议和双方当事人一同到“案发现场”了解情况。


  一路上,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反复劝说下,双方当事人也敞开心扉,说出了各自的诉求和心里话。最终,双方当事人在现场达成了调解协议:胡某自愿将砍伐的树木交由陈某甲、陈某乙自行处理,并向陈某甲、陈某乙支付3000元补偿款;同时在现场对属于陈某甲、陈某乙所有的树木进行了确认,划清界畔。自此,一起因林木权属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得以顺利化解。看着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调解员也露了欣慰的笑容。


  自“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白沙司法所主动作为,联合派出所、综治中心等部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同时,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万源司法局:任泓名)


编辑:潘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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