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那就执“刑”
近日,万源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告人向某被判处罚金四千元。
“法官,我认罪认罚,我会努力挣钱还债”!法庭上,经释法说理,原本对法院生效判决不以为然的向某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悔恨不已。
案件详情
因借款纠纷,原告张某、付某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向某支付所欠债务。2020年8月11日,万源市人民法院判决向某偿还张某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同年8月14日,判决向某偿还付某借款本金72600元及利息。案件生效后,向某未在指定期间履行判决。后张某、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诉讼过程中,向某将自己位于万源市河西一不动产以63万元的价格转卖给王某,2020年7月23日向某按约定支付首款28万元。后,向某明知自己因欠张某、付某的借款而已被二人分别起诉后,8月19日,仍指示买家将卖房的尾款35万元转给其妻子,被用做其他用途,导致张某、付某的生效判决无法执行,至今向某都未履行生效的民事判决。
近年来,万源法院始终保持对拒执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刑法的惩戒和教育作用,努力达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标。
法官提醒
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不仅破坏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会让人们对司法公正产生质疑,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为此,万源法院严厉打击拒执类刑事犯罪,为顺利执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保驾护航。同时,也提醒有心存侥幸、隐瞒收入、转移财产企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不仅可能面临黑名单、限制高消费、拘留,严重的将被刑事处罚,子女前途也可能受到不良影响。
(龙友梅)
编辑:唐浩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