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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枫桥法庭怎么创,听听他们怎么说?
www.wy.dazhoupeace.gov.cn 】 【 2023-07-14 17:28:23 】 【 来源:达州长安网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为全力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培优工作,万源市法院各人民法庭聚焦品牌打造,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取得新提升、新成效。以下就是法庭负责人对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感悟。


  白沙人民法庭庭长陈磊说,法院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多元化诉讼需求的前沿阵地,要求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同时,通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这一最终目标。


  白沙人民法庭将以此次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立足基层,在工作中力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便利于民,服务于民。


  草坝人民法庭负责人王瑞宁说,六十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六十年后的今天,作为司法系统“神经末梢”的人民法庭,是维护基层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桥头堡,也是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大家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将法庭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效能。


  作为一名法庭负责人,我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做好法庭的各项工作,化解纠纷,服务乡村振兴,提升司法公信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但要运用“旧方式”,深入田间地垄、村居院坝开展巡回审理、法治宣传等工作化解纠纷;也要运用“新方法”,通过“互联网+”模式进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宣传典型案例化解纠纷。同时,通过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村社干部建立微信工作群,进行日常工作的衔接沟通,推动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努力创建符合新时代人民法庭要求的“枫桥式人民法庭”。


  竹峪人民法庭负责人李作友说:“作为基层法庭,怎么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目标。我将把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与日常审判工作相结合,以更加便捷的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在工作中,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强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功能,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防线,展现新时代人民法庭干警的良好新风貌。”


  大竹人民法庭负责人薛红兵说,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把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思路贯穿司法审判程序全过程。要设身处地的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考虑,用更加接地气的语言和方式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多一份耐心和细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多样化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好基层人民法庭处于司法审判最前端的“桥头堡”作用。


  罗文人民法庭副庭长巨茂说:“人民法庭作为化解社会矛盾最前沿、最基层的重要窗口,也是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推动基层法庭高质量发展的舞台。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我们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作为,找准职能定位,坚持‘三个便于’‘三个面向’和‘三个服务’原则,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要求,将‘公正与效率’落实在每个案件的全过程、各环节,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旧院人民法庭负责人陈麟说:“我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让有理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人权利尽早兑现,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指引,排忧解难。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基层干部、群众旁听庭审,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工作,从根本上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加大基层法庭司法公信力建设,打造‘家门口诉讼’模式,让老百姓打官司‘少跑路’‘不跑路’,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公正,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万源法院将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掘激活基层解纷潜力,让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田间地头,推进人民法庭建设高质量发展,交出一份人民群众满意的时代答卷!


  (万源市法院)

编辑:唐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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