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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珍稀野生动物味美 刑罚赔偿套餐难咽
www.wy.dazhoupeace.gov.cn 】 【 2022-05-18 15:56:35 】 【 来源:达州长安网

  近日,万源市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猎捕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雕”案向万源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获法院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2017年8月,被告人符某某在位于万源市蜂桶乡巴桃园村的自然保护区内发现一只受困“老鹰”,遂将该“老鹰”捕捉后用编制口袋装好放入黑色轿车后备箱内。回家后,被告人符某某发现该“老鹰”已死亡,便将“老鹰”肉食用,并将翅膀砍成四片留存家中。该“老鹰”经鉴定,其物种为金雕,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根据林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的通知》(林护字﹝1992﹞72号)和林业部《关于在野生动物案件中如何确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价值标准的通知》(林策通字﹝1996﹞8号)规定,其物种价值为人民币12500元。


  金雕作为珍稀的野生动物资源,处于生物链顶端,对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其数量稀少,每一只对其种群的繁衍都具有重大价值。被告人符某某非法猎捕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万源市检察院遂以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万源市法院经过审理,被告人符某某犯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同时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费12500元。(万源检察院:陈珺)


编辑:潘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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